116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班招生簡章(海青班)
- 116學年度四年制產學合作學士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助學金
大學部學雜費
- 學雜費皆依教育部規定: 工程類約53,200元/學期;商管類約46,570元/學期。
- 以本管道入學者,學雜費及住宿費收費標準如下:
· 住宿費補助:第1~8學期提供雅房,免收住宿費。
· 學雜費補助:
- 第1~4學期:僑委會每學期補助 NT$20,000元,本校每學期加碼補助 NT$6,500元。
- 第5~8學期:本校每學期補助 NT$6,500元。
語言要求
| 入學管道 | 入學語言門檻 |
| 一般外國學生 | 應具有華語文能力者,須繳交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基礎版A2(含)級或相當於CEFR基礎級A2(含)以上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。 |
| 僑港澳生 | 應具有華語文能力者,須繳交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基礎版A2(含)級或相當於CEFR基礎級A2(含)以上之國際通用中文能力證明 |
| 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 | 1.高中職僑生需達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A2級以上標準。 2.高中職畢業前(升讀對接技專課程前),僑生須達TOCFL B1級以上,或至少聽力單項達B1級以上標準。 3.未達標者,不得升讀對接技專課程,由高中職學校輔導並建議返原藉國。 |
| 新南向產學合作國際專班 | 1.本專班申請入學時,華語文能力 A1(含)級以上或120小時(含)以上華語課程學習證明優先 錄取。以1年時間確實提升學生之中文能力,入學1年內須通過華測 A2,否則逕予退學。 2.需於開學前取得華語文能力證明文件(A1)或華語研習時數達120小時(含)以上,未於開學 前取得者將取消入學資格。 |
| 海青班 | 華語文報名資格(四項擇一,參加學科測驗者不適用): 1.採認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,下稱華測)A2 級以上標準。 2.就讀馬來西亞華校(華文小學、獨立中學、國民/國民型中學)且持有畢業證書或有 2 學期以上華語文及格成績單。 3.通過我政府駐外機構或委請本會指定保薦單位舉辦之筆試 A1 級以上標準,且持有華語文學習時數達 240 小時以上之時數證明,學習時數認定,包括: (1)本會認證之海外僑(華)校、語文學校/華語文中心。 (2)當地國立案之正式教育機構(如各大學、中學、小學)。 (3)本會認可之國內承辦海青學位班學校實體或遠距視訊教學課程。 (4)本會海外青年語文研習班實體或遠距視訊教學課程。 (5)本會認可之國內文教單位(如海華文教基金會與各大學、空中大學之華語文教學中心等)實體或遠距視訊教學課程。 4.具華測 A1 級標準,且持有華語文學習時數達 240 小時以上之時數證明,學習時數認定方式同上。 ★須於一年級第二學期結束前(入學次年8 月15 日前)通過華測A2 級以上,未通過者退學,相關返鄉費用自行負擔。 |
| 國際專修部 | 無 |
| 新型專班 | 採中文授課:華語文能力測驗(TOCFL)聽、讀2項皆須達A2級(含)以上(第1年第2學期結束前須達B1級(含)以上)。 |